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

少年PI:放手,放低所有

毫無疑問,我是一個city girl,出外旅行都挑發達國家的首都,近年也開始探索別的城市,大阪、牛津、台中台南等等,體會是嶄新的。經驗組成人生是我的格言,give it a shot!所以看了《少年PI的奇幻漂流》,邊看腦筋邊在飛快的轉。



PI原名是piscine,法語泳池的意思,瞧,法語又派上用場。Piscine與英語pissing(小便)音近,同學經常pissing pissing地叫他。數學有極高天份的他,為了停止這種取笑,把名字縮短成PI(圓周率),牢記3.14後無窮數字的本領,也讓他在學校成了一個名人。PI父母經營動物園有困難,決定舉家移民加拿大,並在當地賣掉所有動物,但眾人所坐的日本貨輪因風暴沉沒,PI展開227天與一頭老虎在小艇相依為命的求生歷程。

故事內容不贅,因為PI與老虎相處的過程才是最值得入戲院看的,PI的求生本能被激發出來,但又捨不得殺掉老虎,因為家人都死了,老虎是他唯一的伴,也是他的生存動力:為了餵飽牠而努力捕魚。邊看邊在想如果自己是PI應該早登極樂了,他聰明又樂觀,懂得造木筏,又想出許多辦法訓練老虎,保住自己性命。人與虎之間產生似是而非的感情,最後大家著陸時,老虎還是無情地走回大自然。
原著小說封面

年長的PI回憶這段故事:「我明白人生大概就是不斷放手,但至少也應好好地道別。」很禪,letting go不是人們容易做到的,心底裡也不太願意,但無奈接受這生存的法則;至於好好地道別,更是難得的大方。Let go代表的當然是不快與遺憾,笑著感謝與話別,需要何等的道行才能做到呢?

自己衰執著,一言以蔽之:死牛一便頸。Let go是在學習的人生課題,蓋因本人記仇,對啊,我可是大大方方承認的,正如一些人大搖大擺地說自己貪錢一樣,我愈來愈了解自己,這種性格帶來的痛苦。有時候胡思亂想如果自己英年早逝(touch wood),也會是一隻冤鬼,厲鬼!哈哈,專門回來報仇。

這種大俠式性格落伍了,現代人流行「活得比你好」和 "forgive and forget",自己知道但難以成為信念。PI的故事像一伏靈藥帶來安慰,設想自己經過生關死劫,還會不會記著那些可恨的舊人舊事呢?就算未做到好好道別,懂得放手已經是一種智慧了吧。

某君我至今仍然很痛恨,那是一個slutty毒婦,(okay我承認自己仍未超脫,問心,你沒有憎恨的人嗎?)聽聞她的做人格言是「只看那些令我開心的事」,該剎那羨慕油然而生,知識我比她多,可是生存的智慧我就差了點,(由此可知最壞的人也有值得欣賞之處)。做人其實是呃呃氹氹的居多,記住有時要騙騙自己,待道行高了才來修練好好道別的藝術吧。

看畢心裡的結彷彿解開了,也做了點對將來的決定,飄泊的心如落了地。







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

我本善良,but guess it's THE END OF INNOCENCE

我的小時候,是八十年代的香港,最為精彩紛陳的年代。英屬,中西文化融合,精英俯拾皆是,當年的TWENTIES,比我們這些TWENTIES機會更多。因為資訊不如現在般發達,報紙雜誌電視帶來大眾話題與娛樂,一切都是新鮮的。

現在已不看中文電視了,小時候的生活卻總圍著電視轉,是忠實的「第一台」擁躉。小學時就開始追劇,當年的電視劇認真精彩,創作人才有發揮的空間,所以兩家電視台都交到功課,拍出令人懷緬的劇集來。總怕你們笑,但凡是有看八十年代港劇的人,我都問他:你看過《我本善良》嗎?

首播時我有沒有看,已經忘了,網上重看,實在是心血來潮的事,一心只想看當年俊美的溫兆倫與邵美琪。網上不少評語都說這套劇在當年如何ground-breaking,一口氣看畢後,終於明白了。劇種:時裝情仇,溫兆倫飾演的齊浩男有兩個爸爸,一個是兵(「死」了無限次的羅樂林)一個是賊(由超級super型到出煙的曾江飾演,雖然只在鬢角黏白髮有點太假!),警與匪、黑與白,但同樣有的是親情,這種矛盾,觀眾最愛看,彷彿代入齊浩男身上,左右做人難。齊浩男個性內歛、倔強,但用情深,伊明為他盲了雙眼(以我的說法是「超dram=dramatic」),他會想到伊明是回了英國他買的大屋裡,希冀他會懂得來找,不得不承認這結局極蕩氣迥腸。



石伊明(邵美琪飾)與齊浩男的戀情描寫是一大重點。這角色對我來說太親切了,伊明在倫敦讀新聞系,後來回港當上記者,與我有點相似,而且邵的造型和演技,把伊明聰明倔強而深情的個性充份地表現出來,不覺令我產生代入感。伊明與浩男的感情滋長過程,是十分柏拉圖式的,由劇初的綁錯架到重遇,發現雙方錯綜複雜的關係,再到各自回復單身,只是眼神接觸與對話,已經可以產生強烈的感情(兩個角色都是不容易戀愛,但一旦戀上就愛很深的類型)。

值得一提的是那時與現在鏡頭尺度的大異其趣。二人的感情戲是極度點到即止的,起初手也不拉拉,多數是擁抱和借位接吻,然後就pan過去燈呀、座枱鐘甚麼的,起初令人(至少是我)有點好奇感情是如何萌生出來。但是,幾乎每一位角色都吸煙,當要表達角色有心事,在沉思,就在鏡頭前吞雲吐霧,想想看也對啊,八十年代吸煙可是很潮的事情,香煙廣告大行其道,哪有「教壞細路」的顧慮?倒反看現在的劇集,對性的描寫露骨得多,黃金檔有時也播出「踩界」畫面,最恐怖是那些重口味的,甚麼咬嘴唇的那些鏡頭,我只能駭笑回應,拜託,真寧願看人吸煙,這些不但教壞細路,也徒惹受過良好教育的新一代恥笑吧。


《我本善良》的配樂很讚。現在的劇集來來去去也是那數十條的配樂,此劇卻用了多首動聽英文歌,Richard Marx 的Right Here WaitingDon Henley的The End of the Innocence,特別是後者完美詮釋劇名:我本來是善良的,但隨著年月,隨著現實不得不改變,純真年代已宣告完結,Don沙啞的聲音演繹出成長的迷茫,我最喜歡這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resonance,不知用這歌是不是編劇們憑歌寄意呢。

想到這裡又教我想起港產片《年年有今日》,梁家輝與袁詠儀飾演一對一年聚一次的男女,各有家室,但彼此不忘對方,年年相聚,爆出不少笑料(那隻超巨型笠頭火雞令我笑到肚痛!),又見到二人純真逐漸消亡,袁由純真少女變成穿金戴銀炒股的中女一幕,印象十分深刻。THE END OF THE INNOCENCE,不禁問自己,我的純真年代,是否也隨著年月,逐漸湮沒。














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

蟄伏與睽違:悉尼舊友如見

結識了十六年(!)的友人D長居悉尼,是次旅程暫居她家,同住的還有她的妹妹和同屆同學,全是中學校友,結伴晚飯談到中學趣事種種,均拍案大笑,我的「那些年」並沒太多浪漫事,趣事倒有不少。

友人早說悉尼像三藩市,怕我會失望,我倒沒所謂,最重要是有志趣相投的伴兒嘛。一星期的旅程,頭兩天友人要兼職(她幫友人打理美容院,還學沖咖啡,只是兼職也好像比香港人寫意),我一個人在街上亂走,倒也蠻有興味的,我追求的,正是在沒有中文的環境裡閒晃、看書、喝咖啡,實在沒來錯地方的。

這裡是Bondi Beach。下機也沒睡過就把握時間來到,與D吃過簡單的下午茶便往沙灘上走,的確,像三藩市-----一個自我十八歲起幾乎年年前往的地方,滿眼的陽光,曬下來,卻完全不暖,風呼呼打在身上,有點冷,但沙灘上的人穿的都很少,D提議不如脫下鞋子,因為沙粒真的很幼,對的,像磨得很滑的花生糊,很舒服。我倆一邊亂走一邊分享這幾年發生的事情,說實在的,兩地的生活真的很不相同,但我們二人都多多少少被生活磨蝕了,人生也有點迷失方向,故此選擇暫時離場,看看世界,想想清楚。

D工作的時候,我一個人亂走。由友人在南面的家坐火車到總站Circular Quay,即歌劇院、大橋、美術館、植物花園所在地。一人躂躅在陽光海風下,路人肆無忌憚地躺在長椅上曬太陽,蹓狗,吃雪糕。

去了美術館,又在附近的St Mary Cathedral聽了也唱了一場聖詩,相信不是獨遊也沒有機會吧,確實使人心情平靜起來。等待D晚飯,坐大橋旁長椅下看書,橋下早有一班龍友置好腳架長期曝光,拍攝歌劇院與大橋的夜景,還有人在拍婚紗照。與D晚飯,是韓國菜(澳洲嚴格來說都是吃普通西餐的地方,而我不是麵包的粉絲),牛骨湯飯出奇的美味,心想大概是毫無牽掛的緣故吧。

另一個午後走進酒店區,剛好當日是Melbourne Cup跑馬日,傍晚四五時已見白領一族開始三五成群在酒吧聚集,女士們打扮得漂漂亮亮,頭上都戴了羽毛或蔓珠莎華式網飾(姑且就稱為滿街的Kate Perry跟蔓珠莎華吧!)信步走入GuyLian吃下午茶,試試友人推薦的巧克力飲品,邊把十多張postcard寫完。














D沒有車牌,於是與我參加一天的鴨仔團,遊Blue Mountain,看動物。D怕小動物,我卻是除了不喜歡養之外,最喜歡和牠們「打招呼」,還追著牠們團團轉,被我嚇得雞飛狗走。樹熊自然是寵兒了,人人排隊摸牠,牠身上的毛很像厚厚的地氈,好奇地與我對望; 鴕鳥太醜沒人看,漂亮的孔雀受人圍觀,但大家衣著都不鮮艷,孔雀懶洋洋無意開屏,驕傲得很。坐纜車看Three Sisters,三塊矗立的石頭,像三塊望夫石一般,俯瞰藍山,偉大的景緻啊。鐘乳石洞也教人嘖嘖稱奇,偌大山洞內冷得如有冷氣,石頭上晶體猶如上了一層蠟,亮晶晶的。看過後也隨意買了兩塊水晶石,潛意識也在盼望有點功效吧。

與D「孖鋪」的這幾晚,並沒矯情地約好要促膝詳談,所有對話都是自然而然的。曾有個一個與D生日只相差一天的金牛座朋友,我與金牛座始終不太合得來,好奇與D看看她的星座,金牛座的她月亮星座卻在水瓶,與我一樣,難怪友情來得這麼自然。

D也與我玩了一個顏色測驗,她很喜歡看內地一個叫「非誠勿擾」的節目,裡頭一位叫樂嘉的色彩心理學大師所創的測驗,結果我是紅+黃,她是藍+綠,(有興趣可搜尋來玩玩)與我倆的星座宮位一樣,完全地互補。這幾個晚上的隨心對話,無疑是心靈倦怠的我一帖良藥,十多年晃眼走過,中學時期的我們只短短三年同窗她就轉校,中大重逢了一年她又去了澳洲升學,可是友情卻能維繫到如今,實在是很難得的。

(我有所思在遠道兮,我心悄悄無從說。)

假期洗滌了自己一點點,開始懂得怎樣不再與自己作對,那始終是太累的事情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

物質於我

與一位行家說起買東西,我告訴了他最近自己的頓悟。「以前買衣服,總覺得甚麼都欠一件,會刨時裝書,用最相宜的方式mix and match,現在缺了掃貨的勁兒,往往幾個月都不買一件,就算買,也不跟潮流,只買基本款。我覺得夠了。」他睜大眼說:「這真是哲學的論調啊!誰會覺得足夠呢?」

真的覺得自己買東西的心態在變。以前喜歡平靚正,同是一件黑色外套,$70與$2000,何不省下一千多元,多買幾雙鞋子?但當發現一件貴一點的,質地柔軟舒服,洗了許多次也沒有走線掉鈕,穿上身皮膚不會癢,而且看起來好像瘦了,就覺得值了。

不是在炫耀買了甚麼貴的東西,想說的其實是物質於我帶來的真切感受。外表好看時令的衣履,如果令自己穿得不舒服,只「服務」了別人的雙眼,那有甚麼意思?我又不是模特兒,為甚麼不忠於自己的感覺呢?

許多時候人們都在乎別人怎麼看他,努力討好,卻忘了讓自己舒服自在。你不喜歡嗎?身後還有幾十億人在看,不喜歡就不要看啊,去日苦多,讓自己笑了再說啊。






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

出走

曾經有人以「你去喝酒?不是去讀書會嗎?」這種不懷好意的腔調取笑我,但聽到我說英語的時候面如金紙。okay,重點不在小妹的英語腔調,在於此人的無知:喜歡讀書、努力學習的人,不,可,以,晚上去酒吧喝酒嗎?(此名無知拜金女現已求仁得仁,找到好戶頭,祝好。)

喜歡學習不是一種retarded的行為,源於自己的不努力,因此取笑人的才是。我不是一個bright student,數理尤甚,可能與個性有關,整天只懂咬文嚼字耳,還不能算學貫中西,只能略略分享皮毛呢。

最近面書上看見不少八十後,工作了幾年,紛紛去工作假期或去外國修碩士,工作不如意的,也不介意裸辭再算,專家指這是價值觀的改變:人們不願終身為層樓為頭家而勞其筋骨,寄望得到的是更為精神層面的經驗,體會一種氛圍、neighbourhood等等,受其文化之陶冶,使其人意趣增加。

工作假期或修個MA碩士,對前途其實沒有甚麼幫助(別妄想在果園摘果實可以學好英文,讀書時與中國人混,那口英語還不是雞同鴨講),我猜這種算是「鍍過金、留過學」的名牌效應,一種affordable luxury,別笑,很多人連這種離開comfort zone的勇氣、學習的上進心也沒有的啊,所以無論如何,我也是敬佩的。

出走,一直有這種衝動,最近醞釀的決定,更是浪漫、奢靡、浪擲......但不瞞大家,我相信命,所以早陣子,去看了一次紫微斗數。綜合意見與內心聲音,出走是事在必行,而且是一人闖蕩。異鄉的日子,當然得make the most of it,但我更相信,有更多時間寫作。已經很久沒有再寫故事,過往曾有「寫故事當生日禮物」送給友人的浪漫舉動,現在彷彿被現實侵蝕,腦筋轉不過來,連想像力都倒退。

應該好好坐下來寫,應該買一隻新的旅行箱,應該實行,這些應該,不等了。












2012年7月6日 星期五

LOST IN TRANSLATION:倒後鏡

五年了,對上一次來東京,如今只覺彷如隔世。樂觀的美國人,經常把「五年計劃」掛口邊:五年後,我要結婚生子、做業主、升職或創業.....於我,自碩士畢業加入傳媒,算是達成夢想了,假如「夢想」只是「入行」的話。

五年光陰,以個人價值觀言,只能說是中庸過關。實戰經驗及人脈,好幾家公司也有了(而且幸運地,處處有知己),知名度無論源自好事壞事也多了,從微博回應亦可見一斑,待遇,也比別人幸運一點點,個性中的主觀亦漸以體諒取代。列位看官也許稱這些已經是大大收穫吧,對的,只是個人的完美主義耳。

早上上機的感覺是,工作累積了許多勞累,累得頭疼,慶幸只是身體上的累,不是從人事問題帶來的長期苦難。機上服安眠藥好好睡了幾小時,到達東京,往事紛至沓來,不斷自問:五年前後,物是人非,未來五年,要變成一個怎樣的自己呢?人們太客氣了,BB前寶寶後的叫我,實際上這五年多,工作帶來五癆七傷,醫藥費經常一千幾百的付,還有粉底狠狠的蓋,誰知道呢。

最近跑新聞亦多了感慨。在前主播與記者之間,兩邊不是人:跑新聞的多多少少覺得始終是機器花瓶(都係果句啦,其實花瓶都係恭維,有的就先謝過)。其實,傳媒也是team work,前線跑的當然重要,只是拍攝的、譯文的、校對的、後期製作的,還有決策者,基本上都是持份者,位位都值得尊重。親自認識了解一個人是否有想法與實力比較好。

與系內師兄吃飯,他提到「頭巾氣」這個詞,驀然想起:對,同學、同行中,充斥著這種人,就像有「唔長跑新聞就無料到」的觀念的人。我見到的事實是:許多能幹的、一直跑新聞的記者,都離開了這一行。

對於未來,暫時沒大計劃,只能滿紙荒唐言罷。目標:生活要平衡,做人要開心,come what may.

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

悼Robin Gibb


公司悼Robin Gibb的故仔,不是我寫,我自問也不敢寫。只是喜歡Bee Gees一部分的歌,但未至於狂熱。

曾聽說過,喜歡Beatles就不喜歡Bee Gees,vice versa,就好像喜歡張國榮就一定不是譚詠麟fans,是嗎?我又沒故意討厭那一邊(只是我剛好喜歡Bee Gees與Leslie 多點吧)。

說來有趣,讓我學曉聽Bee Gees的,是我那英明神武,但完全不懂雞腸的外公!我這外公,當年打扮真的學足了Bee Gees三子:襯衫鈕到心口趟開,喇叭褲,白色薄底軟皮鞋,「的水」遮過耳朵,拍照時一邊腳神氣地踏高。流行cassette的年代,他早已買來結合收音機的播放器。


那一餅cassette是Polydor的雜錦,記得裡頭除Bee Gees的幾首跳舞歌,Stayin' Alive/Night Fever,還有Boney M 的Ma Baker,Silver Convention的Love in a Sleeper( 老老實實,真係幾鍾意佢地~Fly Robin Fly!),溫拿的My Fair Share.....不好意思,翻查過是1977年左右,我又喜歡超越自己年代的東西了!

是那一餅cassette 讓我迷上他們。大路情歌:How deep is your Love(Take that 翻唱版亦不錯),Words(Boyzone翻唱只記得Ronan Keating把聲),More Than a Women(911翻唱的奶油男主音把聲已經爛左,上唔到key!)/油脂式的士高快歌:Jive Talkin,You should be Dancing/還有Tradegy,Emotions,Too Much Heaven.....他們早逝的小弟弟Andy Gibb唱歌也很動聽,Love is higher than mountain, love is thicker than water, You're the dreamer's only dream, heaven's angel, devil's daughter.....


中學時代,我還把歌詞抄在記事簿裡,時時跟著唱,還感染了坐在旁邊的小友一起唱呢!有老師知道我這品味,嘖嘖稱奇 還送了一張精選CD給我。

Maurice過身,我哭了;Robin的離去,當然是音樂界的損失,但倒反是平靜。畢竟三缺一,早已不再是原本的Bee Gees,再走一名,雖然扼腕嘆息,但可幸還有留下他們聲音的一切工具。

七十年代又一顆輝煌之星殞落,可恨是如今世代,不復當年精彩。

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

不配做朋友 煲劇無得救?

OKAY,我承認現在天天都在練習寫這種TEAR AND READ式的押韻題目,孬說笑,也不是容易的呢....取笑吧......

周休二日,一天學習、外出,一天整天留在家中,神遊物外,做些寄託心神的事情,比如今天就窩在家中看劇集、看小說,典型香港人慳家消遣方式,卻想起有關煲劇的傷心事來。

高中時期,時興韓劇,蜜月年讀書較懶散,除卻活躍於課外活動就是煲韓劇。當時返教會,帶一位讀書成績很好,9A,HEAD GIRL又將拔尖去某大學double degree、但看來似乎不太開心的女同學去看看。她冷若冰霜,只與幾名真正友好的同學友好,其餘的人,她似乎都不放眼內。我嘗試關心她,寫卡寫信支持鼓勵,她似乎也受了感動,回信給我的語氣也很關切,但整篇都是英語,拜託我知道你英文很好啊,但這不是business letter好不好,太見外了;更甚的是,她在信中附了一句這樣的話:


「希望你不要再浪費時間追劇了,實在很玩物喪志。」

你能想像我收到信時的感覺嗎?我可沒有不溫習啊,還為學校做了那麼多事情......而且愛追劇的人,多在現實有點不如意,才把自己投射到劇中。毫不理解我的故事就把我教訓起來,算公平嗎?

我也不賴,進了中大,當然讀的科不夠她的厲害,賺的錢多。在她眼中「玩物喪志」的我,似乎沒資格讓她記住,她的消息也是從同學口中傳來。去美國exchange了啊?做補習天王左右手真厲害......還有再讀一個degree?(無言了,那時我都工作了一陣子)

她是可望不可即的,女孩子這麼的優秀.....自覺配不起當她的朋友,難過了一些時候。

後來她在電視看到了我,無端跟我聯絡起來,我很高興,是說我有資格當她朋友了?可是約見面聚頭,總是推三推四。大概知道我做了這行業多人認識了,才寒暄幾句,我還是當年玩物喪志的那位吧。

看過外國怪獸家長如何訓練子女的報道,其一是永遠不准看電視劇,理由:追電視劇是賺不到錢的人的行為。說真的,那時我雖覺得不快,也有點警惕。今日我學歷成就都不如你,更沒有當你朋友的資格,但,還是要謝謝你。






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

襯一襯佢


假設你有留意在下動向及聽過人家訪問我,較易明白下文。


WELL,上一篇已經是二月的事,當時決定辭職已有約一個月,等待的滋味是很奇怪的,就好像「藕」草菇,情緒如過山車似上上落落,畢竟是個工作多年的地方啊。到要走的一刻,捨不得的心情是真實地蝕刻於心,我沒有哭,硬生生把情緒吞下肚,攜著幾袋雜物上了車,車經過古裝街,經過亂糟糟的堆放道具的地方,然後冷靜地,讓眼淚滾燙地流下來。

能說的,訪問裡已經說了,不能說的,就讓它留在過去吧,OUT OF SIGHT OUT OF MIND.....


新工作的一大轉變,正如我在訪問所說,是可以買和穿多些藍色衣服了,也可以多穿給人感覺較casual的棉布衫。今年春夏長裙繼續大行其道,以前我返通宵的時候,務求令自己舒服點,多穿長裙上班,與西裝外套是完全不配的,那時候根本不流行長裙,那幾條都是從日本買回來的。有同事看在眼內,還說我個子小,穿上長裙也不覺得太矮,自己也想買幾條來穿穿呢!說實話,帶起潮流是頗有成功感啊。


綾羅綢緞固然漂亮,色丁、絲絨給人感覺總是高貴的,但平時還是平易近人的棉布、雪紡好。一到夏天已急不及待買入素色棉質tee與連身長裙,只要加上顏色sharp點的涼鞋就能夠點晴,還有sharp色的指甲油。分享一個我經常取經的時裝網站:http://lookbook.nu/  男女裝皆有,主要是看看別人如何配襯,品牌羅列其中,亦附上shop online的link,但當然不用件件買牌子。看這網站就好像你看書擇錄佳句作文一樣,往往能找到靈感的,結合手邊的衣服,像《深夜食堂》做菜似變出新花樣來。

話又得說回來,有人猜到現公司American Apparel隻故仔是出自我手筆,十分醒目,哈哈!因為我真是fans嘛,第一件買的是pleated maxi skirt,如圖所見。有趣的是,我請cousin幫忙在美國買,節省運費,另一名cousin給我帶回來時一直嘀嘀咕咕:「你有無咁高呀!細碼都咁鬼長!」是的是的,細碼極的美國人也比我高嘛,然後我又要把它改短了。















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

神遊物外之70's

我經常懷舊,腦子裡經常幻想《尋秦記》式的情節。若然有時光旅行的機會,典型城市人如我,若仍留在香港,最盡還是回到七十年代算了,能夠歐遊的話,可以上推至五十年代(此點下回再續)。
70's的香港。先在現在的時空,到美芝、美華氏買點連身花裙、圖案襯衣,加上我的Wrangler喇叭褲,鬆糕鞋,加一個PAN AM bowling bag,或一個小clutch。唔,像樣了,看幾套七十年代的電視劇,還要看《獅子山下》,選些地點看看眾生相。思索良久,希望一逛的地方及做的事情包括



1.尖沙咀及中環---相信可以看到最漂亮的白領儷人,也許會有擔番口大雪茄,充生晒的「經理」?

2.沙田---還是一片田,聽上一輩說去沙田是郊遊

3.灣仔區--想看未填海前的景緻

4.傳統戶外街市---看那種長及腰際辮子的馬姐

5.裁縫公司---造一套絲旗袍及棉襖!

6.小販檔--買老掉牙的小吃,如麥芽糖夾餅

7.百貨公司--買當時最潮的 it bag,例如Dior, YSL,Chanel,回到2012就是vintage,型爆!

8.坐巴士---大部份是熱狗。小時候少過海,希望多坐藍色的中巴!
9.(然後我開始妙想天開....)聽家人說太古城初初興建時只賣七十多萬,可以的話,買樓。然後,買匯豐,哈哈,比起現在,真的好便宜呢,再加點其他穩陣的藍籌(想起《大時代》。無得用app check股價,可否帶iphone同去?)....然後買的士牌及的士租出去,賺它一票,在跑馬地及上環買唐樓自住.....

10.欣賞一下洗太平地

11.去文華high tea,看當年的精英及名媛

12.淺水灣及石澳---亦舒當年小說筆下的世外桃源



話說頗喜歡活地亞倫的電影,最近看了Midnight in Paris,Owen Wilson不攪笑真令我有點不慣。本來以為又是一個巴黎情意結的故事,看到中途才發現亞倫想帶出的信息:人是貪得無厭的,以為七十年代好嗎?每個年代總有個別問題的,難道再回到過去嗎?不止一次聽人說過,懷舊代表潛意識對現實不滿,也許是吧,更多的是對現實的無力感,以至於神遊物外,希望能在時空中來回,得著先機,又可找點樂子。



陳厚
比如說,看看那時的粵語片明星:陳厚、李奇真人是否比上鏡更英俊?沒有太多整容美容術的年代,女星多是真正漂亮的,她們用什麼化妝品呢?最紅的牌子是否蜜絲佛陀?如今的蜜絲佛陀只是開架產品,當年可以大名牌,音義兩譯得不壞的......做任劍輝搜記時,看到她當年穿過的皮鞋,她喜歡Ferragamo...原因是質料舒服,或者我也應該去買一對吧.....做手信不錯!



想回到過去,試著讓故事繼續....不是繼續,是創造。一直覺得自己出生遲了,太懷念七八十年代classy,decent的香港,如果成真,也許不會挑中大,改挑港大,當年chic一點嘛。



你們又想去哪走走看看呢?





2012年1月21日 星期六

桃花期

北海道之行,在友人的家借住。她在日本邊工作邊練習日語,買了不少地道日本文化的書報看。她閒閒說起一套叫MOTEKI的漫畫,這是日本的名詞,意指人生中一段桃花運最旺的時期,被拍成電視劇及電影,中譯名就是「桃花期」。




主人公幸世是日本典型的「草食男」,三十歲仍然沒有談過戀愛,從鄉下隻身到東京工作,但總在各種派遣工作中徘徊,自認是沒人喜歡的失敗者。忽然幾位早已認識的女孩主動聯絡他,有些更傾情於他,他自認為這該是人生的桃花期,可是個性畏首畏尾,優柔寡斷,結果還是落得形單隻影,認命回了鄉下,事業愛情皆失意。



雖說這不是甚麼振奮人心的結局,但故事是頗惹笑的,幸世在女孩之間周旋,爆出不少笑料,有時配樂還會像卡拉OK般打出字幕,抵死地說出故事發展,飾演幸世的森山未來自小習舞,在描述他成功約會他「一生最愛女子」小宮山夏樹時,像歌舞劇似展現出流麗的舞技,明知夏樹是「無腳雀仔」,還是替他高興的。最近,他就憑電影版的MOTEKI得到影帝了。



日本人相信人人一生都有段桃花期,不禁在想自己的桃花期究竟出現了沒有,我指的並不是狹義的愛情,而是宏觀的人生順境:感覺到自己在「行運」,可能是無心插柳柳成蔭,可能是幸運事情自動上門,正如我說的serendipity,就是因為自認人生不算順遂,才希望擁有這種無法控制強求的好運。



半觀光性質地去遊北海道神宮,求得吉簽,心裡喜滋滋的,畢竟是一種鼓勵。然後我在想,也許是自己不懂數算好運,像村上春樹說的「小確幸」,一些小小的,確實的幸福,容易忽略,甚至以我的標準來說不算甚麼,只是自然而然的來到,不失去是不發覺它的好處的。



祝願大家在新的一年,遇上桃花期,盛開燦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