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

悼Robin Gibb


公司悼Robin Gibb的故仔,不是我寫,我自問也不敢寫。只是喜歡Bee Gees一部分的歌,但未至於狂熱。

曾聽說過,喜歡Beatles就不喜歡Bee Gees,vice versa,就好像喜歡張國榮就一定不是譚詠麟fans,是嗎?我又沒故意討厭那一邊(只是我剛好喜歡Bee Gees與Leslie 多點吧)。

說來有趣,讓我學曉聽Bee Gees的,是我那英明神武,但完全不懂雞腸的外公!我這外公,當年打扮真的學足了Bee Gees三子:襯衫鈕到心口趟開,喇叭褲,白色薄底軟皮鞋,「的水」遮過耳朵,拍照時一邊腳神氣地踏高。流行cassette的年代,他早已買來結合收音機的播放器。


那一餅cassette是Polydor的雜錦,記得裡頭除Bee Gees的幾首跳舞歌,Stayin' Alive/Night Fever,還有Boney M 的Ma Baker,Silver Convention的Love in a Sleeper( 老老實實,真係幾鍾意佢地~Fly Robin Fly!),溫拿的My Fair Share.....不好意思,翻查過是1977年左右,我又喜歡超越自己年代的東西了!

是那一餅cassette 讓我迷上他們。大路情歌:How deep is your Love(Take that 翻唱版亦不錯),Words(Boyzone翻唱只記得Ronan Keating把聲),More Than a Women(911翻唱的奶油男主音把聲已經爛左,上唔到key!)/油脂式的士高快歌:Jive Talkin,You should be Dancing/還有Tradegy,Emotions,Too Much Heaven.....他們早逝的小弟弟Andy Gibb唱歌也很動聽,Love is higher than mountain, love is thicker than water, You're the dreamer's only dream, heaven's angel, devil's daughter.....


中學時代,我還把歌詞抄在記事簿裡,時時跟著唱,還感染了坐在旁邊的小友一起唱呢!有老師知道我這品味,嘖嘖稱奇 還送了一張精選CD給我。

Maurice過身,我哭了;Robin的離去,當然是音樂界的損失,但倒反是平靜。畢竟三缺一,早已不再是原本的Bee Gees,再走一名,雖然扼腕嘆息,但可幸還有留下他們聲音的一切工具。

七十年代又一顆輝煌之星殞落,可恨是如今世代,不復當年精彩。

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

不配做朋友 煲劇無得救?

OKAY,我承認現在天天都在練習寫這種TEAR AND READ式的押韻題目,孬說笑,也不是容易的呢....取笑吧......

周休二日,一天學習、外出,一天整天留在家中,神遊物外,做些寄託心神的事情,比如今天就窩在家中看劇集、看小說,典型香港人慳家消遣方式,卻想起有關煲劇的傷心事來。

高中時期,時興韓劇,蜜月年讀書較懶散,除卻活躍於課外活動就是煲韓劇。當時返教會,帶一位讀書成績很好,9A,HEAD GIRL又將拔尖去某大學double degree、但看來似乎不太開心的女同學去看看。她冷若冰霜,只與幾名真正友好的同學友好,其餘的人,她似乎都不放眼內。我嘗試關心她,寫卡寫信支持鼓勵,她似乎也受了感動,回信給我的語氣也很關切,但整篇都是英語,拜託我知道你英文很好啊,但這不是business letter好不好,太見外了;更甚的是,她在信中附了一句這樣的話:


「希望你不要再浪費時間追劇了,實在很玩物喪志。」

你能想像我收到信時的感覺嗎?我可沒有不溫習啊,還為學校做了那麼多事情......而且愛追劇的人,多在現實有點不如意,才把自己投射到劇中。毫不理解我的故事就把我教訓起來,算公平嗎?

我也不賴,進了中大,當然讀的科不夠她的厲害,賺的錢多。在她眼中「玩物喪志」的我,似乎沒資格讓她記住,她的消息也是從同學口中傳來。去美國exchange了啊?做補習天王左右手真厲害......還有再讀一個degree?(無言了,那時我都工作了一陣子)

她是可望不可即的,女孩子這麼的優秀.....自覺配不起當她的朋友,難過了一些時候。

後來她在電視看到了我,無端跟我聯絡起來,我很高興,是說我有資格當她朋友了?可是約見面聚頭,總是推三推四。大概知道我做了這行業多人認識了,才寒暄幾句,我還是當年玩物喪志的那位吧。

看過外國怪獸家長如何訓練子女的報道,其一是永遠不准看電視劇,理由:追電視劇是賺不到錢的人的行為。說真的,那時我雖覺得不快,也有點警惕。今日我學歷成就都不如你,更沒有當你朋友的資格,但,還是要謝謝你。






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

襯一襯佢


假設你有留意在下動向及聽過人家訪問我,較易明白下文。


WELL,上一篇已經是二月的事,當時決定辭職已有約一個月,等待的滋味是很奇怪的,就好像「藕」草菇,情緒如過山車似上上落落,畢竟是個工作多年的地方啊。到要走的一刻,捨不得的心情是真實地蝕刻於心,我沒有哭,硬生生把情緒吞下肚,攜著幾袋雜物上了車,車經過古裝街,經過亂糟糟的堆放道具的地方,然後冷靜地,讓眼淚滾燙地流下來。

能說的,訪問裡已經說了,不能說的,就讓它留在過去吧,OUT OF SIGHT OUT OF MIND.....


新工作的一大轉變,正如我在訪問所說,是可以買和穿多些藍色衣服了,也可以多穿給人感覺較casual的棉布衫。今年春夏長裙繼續大行其道,以前我返通宵的時候,務求令自己舒服點,多穿長裙上班,與西裝外套是完全不配的,那時候根本不流行長裙,那幾條都是從日本買回來的。有同事看在眼內,還說我個子小,穿上長裙也不覺得太矮,自己也想買幾條來穿穿呢!說實話,帶起潮流是頗有成功感啊。


綾羅綢緞固然漂亮,色丁、絲絨給人感覺總是高貴的,但平時還是平易近人的棉布、雪紡好。一到夏天已急不及待買入素色棉質tee與連身長裙,只要加上顏色sharp點的涼鞋就能夠點晴,還有sharp色的指甲油。分享一個我經常取經的時裝網站:http://lookbook.nu/  男女裝皆有,主要是看看別人如何配襯,品牌羅列其中,亦附上shop online的link,但當然不用件件買牌子。看這網站就好像你看書擇錄佳句作文一樣,往往能找到靈感的,結合手邊的衣服,像《深夜食堂》做菜似變出新花樣來。

話又得說回來,有人猜到現公司American Apparel隻故仔是出自我手筆,十分醒目,哈哈!因為我真是fans嘛,第一件買的是pleated maxi skirt,如圖所見。有趣的是,我請cousin幫忙在美國買,節省運費,另一名cousin給我帶回來時一直嘀嘀咕咕:「你有無咁高呀!細碼都咁鬼長!」是的是的,細碼極的美國人也比我高嘛,然後我又要把它改短了。















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

神遊物外之70's

我經常懷舊,腦子裡經常幻想《尋秦記》式的情節。若然有時光旅行的機會,典型城市人如我,若仍留在香港,最盡還是回到七十年代算了,能夠歐遊的話,可以上推至五十年代(此點下回再續)。
70's的香港。先在現在的時空,到美芝、美華氏買點連身花裙、圖案襯衣,加上我的Wrangler喇叭褲,鬆糕鞋,加一個PAN AM bowling bag,或一個小clutch。唔,像樣了,看幾套七十年代的電視劇,還要看《獅子山下》,選些地點看看眾生相。思索良久,希望一逛的地方及做的事情包括



1.尖沙咀及中環---相信可以看到最漂亮的白領儷人,也許會有擔番口大雪茄,充生晒的「經理」?

2.沙田---還是一片田,聽上一輩說去沙田是郊遊

3.灣仔區--想看未填海前的景緻

4.傳統戶外街市---看那種長及腰際辮子的馬姐

5.裁縫公司---造一套絲旗袍及棉襖!

6.小販檔--買老掉牙的小吃,如麥芽糖夾餅

7.百貨公司--買當時最潮的 it bag,例如Dior, YSL,Chanel,回到2012就是vintage,型爆!

8.坐巴士---大部份是熱狗。小時候少過海,希望多坐藍色的中巴!
9.(然後我開始妙想天開....)聽家人說太古城初初興建時只賣七十多萬,可以的話,買樓。然後,買匯豐,哈哈,比起現在,真的好便宜呢,再加點其他穩陣的藍籌(想起《大時代》。無得用app check股價,可否帶iphone同去?)....然後買的士牌及的士租出去,賺它一票,在跑馬地及上環買唐樓自住.....

10.欣賞一下洗太平地

11.去文華high tea,看當年的精英及名媛

12.淺水灣及石澳---亦舒當年小說筆下的世外桃源



話說頗喜歡活地亞倫的電影,最近看了Midnight in Paris,Owen Wilson不攪笑真令我有點不慣。本來以為又是一個巴黎情意結的故事,看到中途才發現亞倫想帶出的信息:人是貪得無厭的,以為七十年代好嗎?每個年代總有個別問題的,難道再回到過去嗎?不止一次聽人說過,懷舊代表潛意識對現實不滿,也許是吧,更多的是對現實的無力感,以至於神遊物外,希望能在時空中來回,得著先機,又可找點樂子。



陳厚
比如說,看看那時的粵語片明星:陳厚、李奇真人是否比上鏡更英俊?沒有太多整容美容術的年代,女星多是真正漂亮的,她們用什麼化妝品呢?最紅的牌子是否蜜絲佛陀?如今的蜜絲佛陀只是開架產品,當年可以大名牌,音義兩譯得不壞的......做任劍輝搜記時,看到她當年穿過的皮鞋,她喜歡Ferragamo...原因是質料舒服,或者我也應該去買一對吧.....做手信不錯!



想回到過去,試著讓故事繼續....不是繼續,是創造。一直覺得自己出生遲了,太懷念七八十年代classy,decent的香港,如果成真,也許不會挑中大,改挑港大,當年chic一點嘛。



你們又想去哪走走看看呢?





2012年1月21日 星期六

桃花期

北海道之行,在友人的家借住。她在日本邊工作邊練習日語,買了不少地道日本文化的書報看。她閒閒說起一套叫MOTEKI的漫畫,這是日本的名詞,意指人生中一段桃花運最旺的時期,被拍成電視劇及電影,中譯名就是「桃花期」。




主人公幸世是日本典型的「草食男」,三十歲仍然沒有談過戀愛,從鄉下隻身到東京工作,但總在各種派遣工作中徘徊,自認是沒人喜歡的失敗者。忽然幾位早已認識的女孩主動聯絡他,有些更傾情於他,他自認為這該是人生的桃花期,可是個性畏首畏尾,優柔寡斷,結果還是落得形單隻影,認命回了鄉下,事業愛情皆失意。



雖說這不是甚麼振奮人心的結局,但故事是頗惹笑的,幸世在女孩之間周旋,爆出不少笑料,有時配樂還會像卡拉OK般打出字幕,抵死地說出故事發展,飾演幸世的森山未來自小習舞,在描述他成功約會他「一生最愛女子」小宮山夏樹時,像歌舞劇似展現出流麗的舞技,明知夏樹是「無腳雀仔」,還是替他高興的。最近,他就憑電影版的MOTEKI得到影帝了。



日本人相信人人一生都有段桃花期,不禁在想自己的桃花期究竟出現了沒有,我指的並不是狹義的愛情,而是宏觀的人生順境:感覺到自己在「行運」,可能是無心插柳柳成蔭,可能是幸運事情自動上門,正如我說的serendipity,就是因為自認人生不算順遂,才希望擁有這種無法控制強求的好運。



半觀光性質地去遊北海道神宮,求得吉簽,心裡喜滋滋的,畢竟是一種鼓勵。然後我在想,也許是自己不懂數算好運,像村上春樹說的「小確幸」,一些小小的,確實的幸福,容易忽略,甚至以我的標準來說不算甚麼,只是自然而然的來到,不失去是不發覺它的好處的。



祝願大家在新的一年,遇上桃花期,盛開燦爛!













2011年11月11日 星期五

法式喜好

小時候找個喜歡的女演員,挑了法國美女Sophie Marceau,喜歡到現在。

第一套看的是FANFAN,在明珠台看的, 被活潑佻皮的蘇菲吸引。電影裡的一切對那時的我來說多麼新鮮。蘇菲飾演香水學系學生FanFan,愛上已訂婚的Alexandre,Alex為她解除婚約,但又怕愛情來得快去得快,決定暗中幫她租到心愛的公寓,自己在隔壁房間裝上單向玻璃,天天觀察她的一舉一動。那邊廂FanFan正為他不接近而納悶,後來終於知道他就在隔壁,以假裝自殺來迫他現身,最後單向玻璃打破,二人終於在一起。

她那種是五官精緻的美,角色中的調皮也非常討喜。最喜愛劇中Alex為與她約會費盡心思,偷偷闖入別人家豪宅,說是自己的家,卻用乾糧和汽水當晚餐,還有就是二人穿上戲服,在攝影棚翩翩起舞的畫面,是浪漫又惹笑的。

自此起法式浪漫就令我神往了 : 原來在法國,調配香水是一門大學學科,而考試是要即場調配香水及回答香水的成份,就像看MASTER CHEF一樣,法國人對香水的熱愛是顯而易見的。還有法國人的悠閒生活方式,周末坐船到小島渡假,黃昏夕陽沙灘旁的豐富early dinner,有限的工時,無盡追求快樂的方法,且不要理會GDP,讓我們先喝杯香檳,來點三文魚、魚子醬與鵝肝吧。


 我看電影的壞習慣是「對人不對事」,因著喜愛她才會找她的戲來看。之後就是Firelight,家庭教師借肚生子以還債,卻又兜兜轉轉當自己女兒的家庭教師,並愛上她的父親。這類的戲我真看過不少,JANE AUSTEN或CHARLOTTE BRONTE的小說總有類似背景,窮等人家的女兒總是當家教,又被人看不起,最後如何得到青睞,或以一些手段嫁給年薪不低的男人,JANE EYRE啦,MANSFIELD PARK啦......我以為蘇菲最後還是痛苦收場,誰知竟能與那男人結為一對,且與女兒相認,實在始料未及。

La fidélité我看得很辛苦,因為蘇菲的角色也是辛苦。複雜的感情關係,人性的醜惡,還牽涉法國TABLOID背後一些不太好的經營手法。法國人對愛情的隨性,「忠貞」像從沒在法文字典中出現似的,而這戲用近乎黑色手法濃縮並定義「背叛」。

早前看了LOL Laugh out loud,她都演媽媽了,彷彿同時在看La Boum中情竇初開的她,演女兒的演員不及當年的她十分一。她演的法國媽媽新潮而性感,年紀不小的她仍然是美艷不可方物。

喜歡她當然也與自己對法國的鍾愛有關。最近重看《愛在巴黎午餐時》,講一個美國女人嫁到法國的故事,美法的文化差異很有趣,美國的實用、快速與法國的散漫、悠閒對比強烈,香港人的生活方式近似美國,急功近利,聲大夾惡,令我更想學習法式的從容、內歛、對生活細節的注重。




不得不提,還有Julie & Julia。okay,又是Amy Adams喇!她飾演的Julie Powell以嘗試弄出Julia Child cookbook裡所有的食物為整年的目標,每道菜寫一篇blog,Julia Child是早年移居法國的美國人(與《愛在巴黎午餐時》一樣),進了男尊女卑的廚藝學校,與法國男人一較高下。故事穿插了幹著平凡工作的Julie,努力實現自己這個試驗計劃的點滴。
法式文化不等於agnes b或焗田螺般簡單,人們都將巴黎與浪漫畫上等號,又有人說其實法國是怎樣爛與髒等等。我buy的只是這個民族的style,當然亦有生活細節上的修為,誠然每個城市,特別是大城市,好處與壞處可以很極端,只是擷取好的部份來享受也很不錯。

p.s.這幾天下雨,一個下午在cafe握著熱咖啡,想起一個加州的下雨冬日,在Peet's Coffee買了杯soy latte的情景,頓時覺得很懷念呢。香港就是缺少一份閒情逸致啊。

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

斑點狗太瘦,不是我僅有的煩惱

「怎樣才能考好作文?」小朋友舉手問。

「你想得A還是C?

「當然是A啊,不過沒太大信心……

「這很簡單,發下來三條題目,挑最冷門的寫。」

「那我怕我寫不出什麼來……

「那就安安份份地挑最容易的寫,拿個C就好了啊。」我笑意盈盈地答。

「那……」小朋友語塞。

考試旁門左道的TIPS,我也教過不少。挑冷門題目來寫也是自己考試的策略之一,就算是平凡的題目,收到考卷後就立即盤算其他人會寫甚麼,盡量OUT OF THE BOX。十多歲的時候,寫了一篇有關家人的文章交功課,我寫文章有種過癮心態,故意寫得極度形象化,悲慘猶如電視劇,結果老師沒有評我寫得好不好,而是叮囑我要好好疼愛家人,她看來把我寫的都當真了,還拿來貼堂,同學都以為故事是真的……其實,我只是不想與別人一樣罷了。

是的,我就是不想與別人一樣。

人人都做的事,不代表就是好,就是對。從選科到買東西到挑工作,都專挑別人不挑的,或認為不是最好的,我覺得適合就挑。

數理不好,何必勉強讀理科,硬哽數字,或許得個順利讀了商科出來做個腌臢的甚麼EXECUTIVE,我不幹。人人都買CHANEL,如果我樣子看來不像個揹得起CHANEL皮包的,假的又何必買。有人曾語帶挑釁地問,做老師起薪點比記者好那麼多,為何不去幹,(我當時真想反問,拜金如你,何以有空中小姐不當跑來這一行),當下笑笑說,老師我當不來,我並無意誤人子弟。

最近聽了謝安琪的《你們的幸福》,頗有感觸。

「人間多少瘡疤見報 若太深奧懶得知道

斑點狗太瘦 是與他僅有的煩惱

醒於不安的清早 你竟然從沒遇到

 你沒有心思控訴 從未曾怕累怕趕只畏懼枯燥

你失去耐性失落 飲飽吃醉是容易極的快樂

牽手看偶像連續劇哭哭笑笑

輕輕鬆鬆 將恩怨情慾變娛樂

 愛思索便會福薄 砂吹進眼內從來未覺便不必發覺

吹熄了那火花 煙花會圍住了這恩愛王國

你 還會有甚麼感想需要痛哭 還欠缺甚麼東西不夠滿足

填密每天的一秒 還自覺有幸繁忙是一種祝福

真有福 不能停下甚麼都不敢去結束 

 從不曾沉悶大家已能找到最好歸宿

 如果有妄想堅決不懂 美滿得不接受心痛」

 與這樣的一個人做情侶,實在令人窒息吧。相信諷刺的不單是這個沒有思想,或是不敢思想的男友,而是所有認為自己沒有選擇,一定要隨波逐流的人。挑個情侶,但求就手;工作磨蝕了自己,開始灰頭土臉;周末吃個飯,就去追偶像劇,因為隔離DEPT那個甚麼小姐說好看。然後一生就是如此一點一滴地耗盡,小時候有過一切瘋狂的念頭都消失無蹤。

(為什麼一定要追無聊的電視劇,還要是廣東話的。至少看個台劇,鍛鍊鍛鍊普通話。)

(為什麼一定要去萬聖節主題公園PARTY,才叫做追上潮流。)

(為什麼三十歲後不結婚的都叫剩女。)

為什麼你就是不肯在某件事上,當第一個這樣做的人,而這事情是對。 

我的中學+大學師兄,我們稱他為「校長」的,是我的同事,將要退休了。他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我,是本年內地高考滿分作品,短短八百字,可看出這個學生的氣度,許多成年人還不如他,別說那種初生之犢之流的話,不如問問你自己,因為隨波逐流而做錯過多少事,傷害過多少人,包括你自己。最近我亦有點自我懷疑,看完這八百字,頓感釋然。

 拒絕平庸---------宜興中學王希
 

  不由得想起早上過來趕考時瞅見的一家小餐館,名為“風沙渡”。獨這三字,意境全出,那雜亂的店面也仿佛不嫌粗陋,而自有一種粗獷遠的豪情在胸中激蕩了。 

  只是一個招牌,卻可以讓這一家平凡的餐館從一幹“某氏餐館”、“某某小吃”中脫穎而出,這就是超越了平庸的力量。 

  不由又想起一群人,他們也曾坐在這考場,也曾為了理想而奮鬥,而他們現在,叫做“蟻族”;他們的住所,叫“蝸居”。當社會的風霜吹涼了熱血抹平了棱角,當學過的知識沒有用武之地丟棄在腦海盡頭,他們早忘卻了身為高學歷人才的驕傲,沉寂了,平庸了。最可悲的不是身居不足盈尺的斗室,也不是食不果腹衣不保暖,而是喪失了理想和追求,只剩下忍讓順從。沒有人生來就是任人踐踏的草芥螻蟻,但如果有一顆甘於平庸甘於卑賤的心,那唯一的歸宿就只是螻蟻。
  要成為強者,必先有一顆強者之心;要俯瞰平庸的眾生,先必有一股“登臨意”。對,登臨,是辛棄疾“把吳鉤看了,欄杆拍遍,無人會,登臨意”的登臨,是杜甫“會當淩絕頂,一覽眾山小”的登臨。

         是否有一顆強者之心,一顆超脫平庸的心,是平庸與出眾者的分水嶺。人只是會思想的葦草,最高貴的就是會思想。所以人的高貴來自靈魂,來自思想層面的高貴。有了一顆拒絕平庸的心,終有人會從你眼中的堅定,從你不俗的談吐與緊握的雙拳看出你的不凡。即使結果還是不盡如人意,即使會有“心比天高,命比紙薄”的詆毀,即使“零落成泥碾作塵”,仍會有“香如故”。

      “蟻族”又如何?若心懷鴻鵠之志,俯視那有著優厚境況的燕雀,我堅信:終有一天,能“扶搖而上九萬里”,“朝遊北海暮蒼梧”,攜長風,浩蕩而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相信“風沙渡”的主人不會是一個平庸的、世俗的商人吧?如果不是一個來自黃土高原的漢子,也必是腹藏詩書但不得不囿於世俗的文人。否則,怎會有如此豪情、如此透著古韻氣息的招牌?

 我必去“風沙渡”。酒菜已不重要。小酌後,與老闆相視而笑出門去,我輩豈是蓬蒿人?

  拒絕平庸,世界有你而精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