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故事由真人真事改編)
約好A在中環大會堂外海旁見面。與一班麻甩佬酒醉飯飽過後,離約她的時間還有整個小時,打給小朋友閒聊解悶。
這位小朋友有感情煩惱:喜歡了一個人卻不知如何表達,最慘的是連那人是否單身也不知道。借著一點酒精,與她分享與A的種種,鼓勵她努力追求心中所愛.......大概是把當年沒能和A在一起的遺憾寄託到這朋友身上吧。
「那些年」大概是人人皆有的事情。A是眾多女友之中最美好的記憶,好得今時今日,已有妻有兒修心養性,仍然按捺不住想見面------十年了,曾經怕她怕得連她的電話也不敢聽,號碼也刪掉,怕她怕得見面也要維持距離。
「嘩,十年,果然蕩氣迥腸!一會兒見她就吻吻她回味一下吧!」小朋友一個勁兒地說。
「我有家室啦......」
「我知道,但只是吻一吻,沒有問題吧.......」
吻一下固然沒事,但我連自己也信不過。A十年前後也是一個樣子:仍然是這麼漂亮、野性又帶點火爆。那時候所有女友都如依人小鳥,只有A不肯完全服從於我,這反而成了最吸引的地方-------遊戲變得有趣了。
一個吻就像一點火星掉到煤氣裡,真的不知道之後會發生甚麼事。
電話談了一會,煙接煙地抽了二十分鐘。煙圈裡自己也開始迷惘。愛的人和結婚的人,真的是不一樣的嗎。還是人性使然,偷不如偷不到?
片刻A從的士步出。「抽了多少?」「等妳等到抽了半盒。」
「說了你多少次。兒子都這麼大了,還不戒。而且我也會擔心。」
語氣中尚有許多餘情,心暗暗地跳了一下。遞上啤酒,天南地北地東拉西扯,談到我剛出生的小兒子、工作的瑣事、身體的毛病.......男人三十一枝花嗎?我倒覺得已經老了。人無將來話舊時,最近經常夢見A,十年前那的士上,她叫我送她,其實根本不想回家。就喜歡跟她嘔氣,硬是送她回到她與男友同居的家。
妳那麼喜歡他卻又不肯面對我的感情,就滾回去啊。
轉身離去不久,她竟與那的士司機吵將起來,驚動警察押他們到警署。警察叫我來接A。A既醉又累,二話不說就抱著我哭了。那時才知道那不肯宣之於口的感情有多深。
認定在酒吧認識的女子定是逢場作戲,後來還是「認認真真地」當了第三者一段日子。與別人分享一個女人雖然痛苦,但處在一起的時光似乎特別刺激、溫馨。這種情感上的奢侈建基於對彼此的了解: 她的男友家底豐厚,我卻是個蹩腳股票經紀,太不懂賺錢了,友人介紹下轉當雜誌編輯,月薪比我炒股還多。A是個嬌滴滴的女人,她的美與荊釵布裙毫不相配。一顆明珠不該沒落在野草裡,合該放在絲絨盒子高高捧手心。
了斷帶來昇華,A成了玫瑰色的回憶。
咱們並排坐著,海風吹上,時光彷彿倒流到年青的時候。A長而微鬈的啡髮亂蓬蓬地圍在仍然鵝蛋形的臉旁,煞是好看。驀然想起日前,剛跟老婆為了大兒子進幼稚園的事吵架,那劍拔弩張的樣子,真是天壤之別啊。右手不聽使喚地撥了撥她的頭髮,剛想伸手一抱,……..「我離婚了。」她平靜地說。
我圍成圈形的雙手驀地鬆開。
「他給了我一大筆贍養費。」她望著我,「我反正有正職,錢也花不了多少。嗯,你說過想開製作公司…….要不我打本給你?」
心在咚咚地跳,不是喜悅,而是重擔。她是要我回頭嗎?牽一髮得動全身啊。33了,結了這麼些年的婚養成一種惰性,「有可能」的異性已成為最方便的幻想,傳奇經典如A更是自有永有的精神食糧。如今,得不到的珍貴驟然成了盪手山芋。
對A,只是desire,不是愛。我也懷疑對老婆是不是愛,就算有也已燃燒殆盡,更多的也許是責任。
A從背後伸手環抱。我又點了煙,嗯,一會兒要打給小朋友。她也許會鼓勵我左右逢源。小朋友是不會明白inertia是怎樣的一回事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