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一位行家說起買東西,我告訴了他最近自己的頓悟。「以前買衣服,總覺得甚麼都欠一件,會刨時裝書,用最相宜的方式mix and match,現在缺了掃貨的勁兒,往往幾個月都不買一件,就算買,也不跟潮流,只買基本款。我覺得夠了。」他睜大眼說:「這真是哲學的論調啊!誰會覺得足夠呢?」
真的覺得自己買東西的心態在變。以前喜歡平靚正,同是一件黑色外套,$70與$2000,何不省下一千多元,多買幾雙鞋子?但當發現一件貴一點的,質地柔軟舒服,洗了許多次也沒有走線掉鈕,穿上身皮膚不會癢,而且看起來好像瘦了,就覺得值了。
不是在炫耀買了甚麼貴的東西,想說的其實是物質於我帶來的真切感受。外表好看時令的衣履,如果令自己穿得不舒服,只「服務」了別人的雙眼,那有甚麼意思?我又不是模特兒,為甚麼不忠於自己的感覺呢?
許多時候人們都在乎別人怎麼看他,努力討好,卻忘了讓自己舒服自在。你不喜歡嗎?身後還有幾十億人在看,不喜歡就不要看啊,去日苦多,讓自己笑了再說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