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候,看來好看的衣服,穿上身卻會不好看的。不過近來時裝網站愈開愈多,
有時候看了雜誌,也好奇上網看個究竟,在親友的幫忙下,買了人生第一件,
由時裝店網站買來的CHEAP MONDAY牛仔褲。
這條褲香港亦有售,但透過美國URBAN OUTFITTERS網站訂購,寄到美國親友家中,折合港幣就便宜了三百多元(剛剛才發現由88美元減價到30美元,為什麼沒有人告訴我,唉)。幾年前買過過千元的MISS SIXTY牛仔褲,為的是它的修身剪裁,後來發現不值得-----穿不過三百元的UNIQLO牛仔褲,雙腿看來更修長,從此決心買牛仔褲決不過千。
我喜歡研究品牌理念與歷史,從衣服、鞋履、手錶到飾物,總有某幾個品牌可以如數家珍。衣服,YVES SAINT LAURENT及BURBERRY很優雅有型,鞋子,ROGER VIVIER及CHRISTIAN LOUBOUTIN造工精緻,手錶,我欣賞IWC,飾物,PIAGET有點意思。
有人說我是FASHIONISTA,哈哈,我並不這麼認為。FASHIONISTA,中譯時裝精,其實不就是FASHION VICTIM?不理個人風格、身材等,與品牌是否配合,卻仍每季把最新最潮貨品堆上身;甚至不顧自身購買力,買到碌爆信用卡,換來一大堆華衣,卻囊空如洗,(想起SEX AND THE CITY裡的CARRIE BRADSHAW,不停的買買買衫褲鞋襪,其餘三位女友都做了業主,她卻為了MANOLO BLAHINK而弄至幾乎破產。電視劇其實也有點教育性的。),簡直是FASHION SUICIDE。何況以上我欣賞的品牌,我幾乎全都買不起,也許一個半個匙扣或絲巾是可以的。將來,將來也許。TIMELESS的衣服,狠心一咬牙。比如BURBERRY TRENCH COAT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