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

寫字與跳舞

朋友問 :你跳舞多久了?
我答:有約五年了。
朋友問:為什麼喜歡跳舞?

在上課的時候,我問自己,答案就等於,別人問我為什麼喜歡寫東西。

「我懂跳舞,我懂寫作。」其實甚麼叫懂,沒有標準的。你又不是啞的,懂得哼哼,就懂得唱歌了?你有曉動的四肢,五官又健全,自當能學懂跳舞。只要你學至少一種語言,就可以寫作。就好像我以前認識一個女孩,上了數千元的化妝課,就有膽子印卡片招攬顧客,實在她化的並不怎麼好。

我沒有吹噓我跳舞和寫作很好。事實上,雖然一直有寫東西,小說和小詩也有,但總覺得太落俗套。少女時代喜歡寫死亡,每一個故事中都有人死、哭墳、自殺,就好像大家愛看《義海豪情》,有金句、有扭曲五官、有眼淚鼻涕,多麼的激烈呵。

進大學了,我特意選了文藝創作課,明知「唔好grade」照take,寫了各類文體。一次作新詩,需把抽中的句子嵌進詩中,我把電影《心動》的劇情寫進去,那就是從莫文蔚的視角出發,看愛著的梁詠琪。梁過身了,莫前去她的葬禮,看著她的丈夫與子女,他們並不知道莫是lesbian。我寫她們更交換唇膏來用:「交換口紅的一刻  那滑膩腥紅的親密」。老實說,一直覺得教我那位老師不太喜歡我的作品,但我還是很喜歡這首詩,蕩氣迥腸啊。

另一篇深刻之作,故事太老土了,不提了,元素有深情的女人、懦弱的藝術家男人、食軟飯、小產、自殺。哈哈廉價不堪吧。我還把當時的暗戀對象的姓氏嵌進男主角的名字裡!我曾答應朋友寫小說送他做禮物,把他的故事寫出來,連名字都提供好,最後還是爛尾了。

學生時代被標籤成愛寫死亡血腥,也許是想抒發過於豐富的感情,將一切事情以我所懂得詞彙描述並評論。我喜歡「描述」這個詞,如我畫素描,畫水彩,我在描述一件物件。我說話,我寫作,我表達豐富感情。

然後是舞蹈。我喜歡jazz,亦喜opera,置身其中,串連好一個個八拍,注意表情,動作,有時要輕,有時要快,轉動作要自然俐落,最重要是要有戲:表達的是你的心情,是否全神貫注於舞蹈中。

以後我會說,是的我愛跳舞,因為要表達我的想法。快要on show,希望break a leg!

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

螻蟻競血

荒廢了一個月了,先謝過問我幾時再有update,並期待我寫的人哩!
其實心中有幾個題目,今次先說說這個 :螻蟻競血。


請看-----馬致遠 {雙調‧夜行船}《秋思》套曲中第七支。



【離亭宴煞】



蛩吟罷,一覺才寧貼,雞鳴時,萬事無休歇。何年是徹?

看密匝匝蟻排兵,亂紛紛蜂釀蜜,急攘攘蠅爭血。


裴公綠野堂,陶令白蓮社,愛秋來時那些:

和露摘黃花,帶霜烹紫蟹,煮酒燒紅葉。


想人生有限杯,渾幾個重陽節?

囑咐俺頑童記者:便北海探吾來,道東籬醉了也。

本地成長的人都習慣競爭吧。特別是沒有經歷過戰爭與偷渡的新一代,認真「甩苦甩難」,在猶有餘悸的父輩關愛低下成長。衣食足,知榮辱,八十後多受良好教育,亦有向上爬的心態,從名牌幼稚園小學中學一條龍,非本地頭三家大學不入,或往外國浸咸水,琴棋書畫運動無一不學(精不精其次,至少要去學),然後發現大學畢業了,transcript不過是社會大學一張較好的入場劵。(李開復說的,天才都不是科班,但不是科班,連跑龍套也不是)


外表、身家、工作、工資、名氣、伴侶,香港人,齊來鬥一番。於是不理甚麼,人人都去做的,做了才算(點都唔會死錯人嘅),由買漫畫、買月餅、買designer crossover靚衫、IPO、買樓,爭爭爭,「你咪理,我而家爭贏左,吹咩,我係唔多鍾意,但我都唔想俾你得到wor!」



老生常談吧。馬致遠比喻得好:像蟻、像蜜峰,與蒼蠅。聯想一下NATIONAL GEOGRAPHIC的昆蟲紀錄片,多恐怖,爭個爛死,特別是蒼蠅沾血,這個比喻最傳神。文明社會都不打仗了,但人與人之間的爭鬥又何時停止過?這是資本主義的本質,我們因它喜因它悲,在勝出的同時,卻忘了敗下陣來的人的低落。



NO MAN IS AN ISLAND,除非移民到挪威(全球第一最適宜居住的城市,紛爭極少),否則還是不能忘記RULES OF THE GAME。曾經是勝利者,更多是失敗者,在每一次的失敗中學習接受,痛定思痛與改進。


不如學學馬致遠,「和露摘黃花,帶霜烹紫蟹,煮酒燒紅葉。想人生有限杯,渾幾個重陽節?」也許有點小資情調呢。人類有自我保護機制,太痛苦時會失憶,但未到傷心處,還是要帶著不快與心結忍耐啊。要逃離那個常待著的地方,騎上駿馬馳騁,抽離一下,與自己對話,人會慢慢charge up起來的。


還要記著世界之大,好多事,no big deal。


當你以為你自己很重要的時候,世界才開始原諒你的無知。